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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区县基础教育国际交流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新的工作要求,加强各区县在基础教育外事领域的沟通和交流,切实促进基础教育涉外工作的健康发展,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区县)基础教育外事工作委员会于2004年3月3日在浦东新区办公中心主楼4楼贵宾厅召开了成立大会。
       (区县)基础教育外事工作委员会的设立将针对基础教育外事发展的新特点、新情况、新任务,为积极参与教育国际交流的中小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外事干部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有利于学校和区县教育外事干部对教育外事工作政策的掌握和理解......  More...
上海(区县)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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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会议纪要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区县)基础教育外事工作委员会2005年第二次会议于4月17日在南汇区教育局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就今年1至4月份区、县教育外事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研讨,徐汇、卢湾、长宁、静安、虹口、杨浦、闵行、嘉定、南汇、奉贤、松江、金山、区教育局、崇明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委国际交流处以及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20余人与会。
    会议由工作委员会主任、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外办主任钱靖主持,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研讨:

一、本市教育系统聘请外籍教师会议请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张进同志介绍了有关本市教育系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现状:
    本市现有192所学校(大学、高职、中学、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等,不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具有聘请外籍教师资格。2004年度本市教育系统共聘请外教3041人次,其中1027人次经区、县教育局审核报批。全市聘请外教经费总支出达15,7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其中区、县支出约为3,940万万元人民币,占四分之一。
    张进同志紧接着详细讲解了根据国务院412号文和外国专家局139号文的规定,自2005年3月10日开始的学校办理专家证和申请聘请外教资格两项工作的变更情况。3月10日前,教育系统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由市外办牵头,市教委,市出入境管理局三方共同合作完成,主要担负对外教工作许可的审批、聘用外教学校的资格审批、对于向国内学校介绍外教的海外中介机构资格的认定和许可、对于在宗教类学校任职的神学类教学人员的审批等4项主要职能,区、县教育局也相应承担了很多初审和监管工作。3月10日后,根据国务院412号文和外国专家局139号文的规定,上述工作划归为行政审批,相关职能转划至市外国专家局(人事局),由该局单独受理,无需再通过市外办、教委、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市人事局特设“外国文教专家审批许可业务受理处”直接接待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三个一的办理模式,即一个行政审批主体,无需前置审批;一站式办公,直接面对聘用学校;一个窗口,大木桥路123号。如学校需要办理专家证和申请聘请外教资格,随时直接受理。
    对3月10日开始的学校办理专家证和申请聘请外教资格两项工作的变更,大部分教育局负责外事工作的同志表示未接到通知,针对该项工作变更后基层工作如何适应谈了看法,归纳后大体上为:
    1、变更后,无需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初审,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所聘请的外教进行工作许可审批和对学校是否有资格聘请外籍进行审核的职能将消失,知情权削弱,对于学校是否具备聘请资格,所聘外教人数、国别、任教时间等信息无法进行了解,对外教的管理更无从着手。一旦有问题发生,作为管辖学校的教育部门将难以及时有效地采取对应措施。
    2、公立学校管理相对较为规范,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逐年增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属地化管理,这些单位本身的管理就较薄弱,区、县教育局正加强这方面工作,聘请外教工作变更对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规范管理会有一定影响。
    3、各区、县教育局希望市有关部门做到:对办理外国文教专家证手续变更能有正式书面通知,以便基层做出相应职能调整;尽快对外国文教专家事务的审批、服务、监管进行协调;明确有关部门对管理外国文教专家事务职责的划分。

二、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会议请市教委国际交流处蔡盛泽同志介绍了本市中外合作办学复核工作情况:今年初市教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本市中外合作办学进行复核,对于符合办学要求的学校由教育部重新颁发统一编号的许可证,对不符合办学要求的学校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予以关闭。本市中外合作办学包括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44个独立设置的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多设立在高等院校;独立设置办学机构的国内合作方多为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和少年宫等,境外合作对象主要有公司、社会组织、教育机构和个人。中外合作办学复核工作中与区、县教育局相关的主要是独立设置办学机构。复核工作分三阶段进行,首先由所在的区、县教育局前期审核;其次组织专家评议,包括法律、学科、财务等方面;最后由市教委审核并报请国家教育部复核。复核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方面普遍亏损,有的亏损数额巨大,特别存在于境外合作方是公司的独立设置机构;
    2、收费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向有关物价部门核价或备案;
         机构发生重大变化,诸如投资方、投资额、学校法人、教学业务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3、机构协议、章程不规范,导致法律、财务纠纷频发。
对今后工作的设想有:拟继续实行一年两次接受中外合作办学申请,即每年3月和9月各一次,但受理时间缩短为3天;拟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行业协会;希望区、县教育局更多地参与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
    蔡盛泽同志还介绍了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情况:上海现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28所,其中21所为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其余7所为由市教委批准的外籍人员子女(主要为日本籍和韩国籍)补习中心,另有本地学校附设专门招收外国学生的国际部5个(宋庆龄幼儿园、上海中学、进才中学、上外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以上总计注册学生约1.3万名,聘用外籍教师约1200名。

    围绕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与会人员在研讨中提出:
    1、因未介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等前期工作,加之对有关政策和规定缺乏了解,如何在中外合作办学上强化区县这一层面的属地管理存在困惑。
    2、如何进一步开展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交流,了解不同国家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做到不出国门即考察了外国学校,同时在师资上互通有无,部分区已在进行,希望得到更多指导。
    3、蔡盛泽同志对以下问题明确答复:市教委现暂不接受本市学校成立国际部的申请;市教委暂不接受本市学校加入世界文凭组织或其他教育组织的申请。

三、中小学接受外国留学生问题
    与会同志对中小学接受外国留学生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上海市现有具备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中小学150所,存在有资格的学校招不到学生,但一些未有资格的却能吸引学生,但前去外管局办理手续因没上资格名单而遭拒,同时该行政许可已取消,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多加协调,以调动学校积极性,接受更多外国学生。期间,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外办主任钱靖就其了解到相关部门可能采取对学校实地考察并予认可的做法作了介绍;
    2、购买JW202表耗时费力,可否由(区县)基础教育外事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协助办理;
    3、海归人士子女择校,对原本并不充沛的优质教育资源增加压力,而增加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学校可以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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