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是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以民间形式开展对外教育交流的社团组织。198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91年6月在上海市民政局注册。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宗旨是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推动上海教育界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进各国和各地区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同各国、各地区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科技交流组织、学校及热心教育事业的组织、企业、基金会及相关人士等,在平等友好的原则下,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活动。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为本会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推举理事组成,任期5年。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与上海地区的学校、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同时兼任上海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上海高校外事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区县)基础教育外事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上海市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办公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机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基地的工作或职能。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还介入留学中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等国内外教育资源整合工作。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举办或参与的实体机构有:上海上教国际交流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学生服务中心、上海国际文化进修学院、上海市海外教育专修学校、上海申慧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等。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二是为学校对外交流提供服务;三是与国外相关组织、机构合作开展教育交流活动。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设四个部门:
1、项目及师生交流部
承担教育展览、语言类竞赛、会议论坛、接待和出访、外籍教师推荐、师生长短期交流等工作;
2、政府及院校服务部
承担外籍教师办-证、教委公派出国团组服务等工作;
3、社会服务部
承担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网上申报、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资格审核受理等工作;
4、行政财务部
承担内部人事行政管理,财务出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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