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我们 交流简讯 学生交流 语言比赛 教育展览 志愿者专栏 信息扫描
  学历认证 通知公告 教师交流 外籍教师 国际会议 夏(冬)令营 微信集萃
首页 > 交流简讯 > 正在阅读
贯彻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国家外国专家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专发〔2016151号),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0月份开始本市教育机构聘请外籍教师均将按照通知要求办理工作许可。

为帮助上海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了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这一新政策具体要求,1116日下午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召开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新政培训会,邀请市人社局外专留学处工作人员就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事项及所需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上海地区地区28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11所其他学校派员参加培训。服务指南、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与会人员基本了解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方案“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基本原则,以及申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ABC三类、符合A类标准的高端人才特别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以鼓励与吸引外国高端人才等具体要求。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对于新政策提出的疑惑与问题也在会上得到较好解答。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上世纪90年代本市开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以来,就为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聘请外籍教师提供证件办理服务,在新政策实施阶段,将积极配合市外国专家局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19号

E-mail:shanghai@ieas.net.cn | 电话:0086-21-52137878
Copyright © 2005-2024 Ieas.net.cn All Right Reserved. 来访人数:4669514 人
版权所有: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 地址:中国上海市江宁路245号 | 互联网信息备案ICP证:沪ICP备090449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