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成为本市最早为学校和教育机构聘请外籍教师提供服务的机构,在上海市政府教育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外籍教师聘请相关服务工作。
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外籍教师服务工作秉承协会宗旨,立足上海,面向世界、积极引进国外人才,保障外国文教专家和聘用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对外国专业人才在沪工作的管理,促进上海与世界各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交流与合作。
外籍教师服务工作内容有:
中介服务 为本市的各类各级学校及各有关单位选择并提供来华任教或从事技术指导、讲学、合作研究等工作的外国专业人才,同时兼为境外各类教育机构提供中国文教专家;
人才服务 为本市的各类各级学校及各有关单位提供所需的从事咨询、培训、技术指导、讲学、合作研究等工作的外国专业人才;
咨询服务 查询外国专业人才信息,为聘用外国专业人才提出建议,对聘用方案作出评价等,外籍教师聘请有关政策法规咨询;
委托服务 接受本市的各类各级学校及各有关单位的委托为聘用外国专业人才来华工作办理工作许可、访问邀请、签证和居留许可等手续,以及指导聘请单位和外籍教师签订平庸合同,协助聘请单位办理外教身体检查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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