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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访问签证(F)申请手续
办理访问签证(F)申请手续

一、 办事的条件
持F签证应邀来华访问、考察、讲学、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等活动的外国人。

二、 办理的手续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 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的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3、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 本市接待学校申请函;
5、 学校开办批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需面见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他相关的补充材料。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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