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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国护照报失手续
办理外国护照报失手续
一、 办事的条件
在本市遗失护照的外国人。
二、 办理的手续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填写遗失经过说明,回答有关询问;
2、 接待学校需提供有关情况说明;
3、 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的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4、 提供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有照片的身份证件、驾驶执照、入境机票等);
注: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19号
E-mail:shanghai@ieas.net.cn | 电话:0086-21-5213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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